「過勞」職災認定標準大幅放寬,勞委會表示,一般猝死最高只能拿到卅五個月給付,但若過勞死認定為職災,可獲得四十五個月給付;若過勞未死但導致全身癱瘓「一等殘」,最高可獲六十個月給付。

     勞委會安衛處表示,南亞工程師的案子已經交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,最快二周、最慢一、二個月就能出爐。目前勞委會受理的過勞死職災認定案件有五件,將一律採用新標準。

     勞委會坦言,「過勞死」認定為職災的比率並不高,去年有廿六件,僅占全國勞工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數的一.七%;今年有卅三件,比例稍微上升到二.一%,但和國際勞工組織推估的廿三%差距甚大。新版過勞死認定標準上路後,估計未來每年至少有一百件過勞死職災給付。

     勞委會表示,過去勞工發生腦血管或心臟疾病導致殘廢或猝死,只能視為「普通事故」申請一般勞保給付;但若依此次修正的認定標準,若未來勞工能舉證腦血管或心臟病病發與工作相關(即過勞),可一律以「職災」申請給付,一來一往最多可相差卅個月給付以上,若以四三九○○元推估,給付金額可相差百萬。

     舉例來說,若勞工以四三九○○元投保,一般猝死只能領到一五四萬元(卅五個月);但若被職業病鑑定委員會認定過勞死,約一九八萬元(四十五個月)。若過勞未死,但發生中風導致全身癱瘓的「一等殘」,給付二六三萬元(六十個月)。2010-12-25【中國時報 唐鎮宇/台北報導】
 

引用新聞來源  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focus/0,5243,50107651x112010122500123,00.html

員工過勞死企業職災認定標準從寬

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24日指出,台灣勞工被認定因心血管死亡比例為14%,但若依照國際勞工組織標準,比例應為23%,凸顯過去過勞死認定標準實過嚴,勞委會因此修改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、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。

     他並表示,南亞科技徐性工程師疑似過勞死爭議,亦將以新標準檢視,最慢2個月內會有結果,外界則認為該案翻案、被判定過勞死的可能性不低。

     29歲的南亞徐姓工程師今年1月11日「心因性休克」致猝死於家中的電腦前,因不被勞委會認定為職災,引發立委強烈抨擊雇主濫用責任制導致過勞,並要求勞委會檢討過勞死認定標準。

     勞委會日前正式公告放寬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、放寬過勞死認定標準,藍委鄭汝芬、侯彩鳳24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,要求勞委會修訂認定標準後,要善盡職責,保障勞工權益,別再讓勞工親屬傷心難過。

     應邀列席的郭芳煜則表示,民國98年全國因腦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數為1萬663人,其中勞工有 1,513人,比例約為14%,與世界各國相對偏低,但如果依國際勞工組織數據作標準,勞工腦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數則推估為 23%左右,勞委會因此著手修訂職業病認定指引。

     郭芳煜說,過去指引內容的問題,不是內容偏頗或有錯誤,而是不夠具體,勞委會公告新指引後,未結案的案子都適用新參考指引,但已結案的部分,因已處理完畢,不適用。

     針對藍委批評,資方經常濫用責任制剝削勞工,並要求勞委會清楚解釋,南亞科技究竟是否適用責任制的問題,郭芳煜指出,據勞基法規定,公司僱用責任制員工,要向勞委會提出申請,經一定程序審核同意,南亞誤解責任制定義,不能自己認為是責任制,南亞顯然已違反勞基法。

     郭芳煜說,徐姓工程師的案子,已送勞委會由職業病鑑定委員會,以最新參考指引做最後判定,若判定為職業病,就可以推翻勞保局原有判定,結果將在1、2個月內出爐。

     勞委會指出,如果徐姓工程師確定為過勞死,南亞必須要支付徐姓工程師45個月薪資的職災補償金,若南亞曾替該名已往生工程師投保勞保,一部份補償金額可以用勞保職災給付(45個月投保薪資)折抵,不足的部分仍由雇主支付。

     除此之外,如果勞工過勞死而可領到職災給付,企業下年度的職災保費亦可能因此提高,最高可以提高到40%。若員工過勞死,企業商譽也會受到負面影響,勞委會因此呼籲企業應全力預防職業災害,以免得不償失。2010-12-25【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/台北報導】

引用新聞來源 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politics/0,5244,11050202x122010122500191,00.html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hs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